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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女简史:罗马女性让希腊男性的噩梦最终成真

厌女简史:罗马女性让希腊男性的噩梦最终成真原标题:厌女简史:罗马女性让希腊男性的噩梦最终成真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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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女性让希腊男性的噩梦最终成真。这些女性无视带有厌女性质的禁令(由雅典的政治家伯里克利颁布),比如,好女人是不会让人说三道四的,哪怕人们是在称赞她也不行。服从这一禁令的结果就是,公元前5世纪雅典的那些好女人如今已彻底被人遗忘了。今天,没有一个雅典女性留下了她的名字,为人们所熟知。但是,罗马的女性却不同,她们让自己声名在外、远扬四方。其中一些女性甚至自那以后一直被人们津津乐道。她们包括:梅萨利娜,她的名字如今已成为性欲过度的代名词;小阿格里皮娜,这个冷酷无情的女人有着“违拗天性”的野心,因为她一路杀至权力的巅峰;森普罗尼亚,这位知识分子女性放弃女性领域,进入了充满阴谋和革命流血的男性世界;克利奥帕特拉,这位才华横溢的诱惑者密谋要统治整个帝国并致使它陷入内战;还有尤利娅,她是罗马皇帝奥古斯都的叛逆女儿,公然违抗父亲的计划,陷国家于危难之中。所有这些女性从罗马历史学家和诗人的书页中跃然于我们眼前,成为有血有肉的女性典型;与此同时,对她们的刻画也能让我们看到男性一直是如何看待女性的。很多有关她们的说法都很不中听。但事实证明,男性对女性的尖酸刻薄就像对她们所抱有的欲望一样一直存在着。对以上所述的女性来说,这些尖酸刻薄的描绘正是对她们曾经存在过的一份强有力的历史证明。那些被记录而流传下来的种种历史和观点,是对女性能造成深远影响,同时也能克服诸多障碍的明证,其中包括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厌女法律。

罗马人不是有原创性的思想家,他们并没有提出新的理论或哲学,来证明对女性进行的压迫和非人化是正当合理的。从希腊文化中演变出来的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对他们来说已经足够了(这些刻板印象对后来很多国家的文化也都产生过这样强大的影响,这其中也包括我们自己的英语文化)。但是,罗马的作家们还让我们看到了这些刻板印象背后的东西。在文学作品和历史记载中存有少数对杰出女性的描绘,这些杰出女性帮助塑造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文明之一。因而,从这些记录描绘中,我们可以瞥见她们为维护女性的权利所做出的种种抗争。

梅萨利娜雕像

希腊人的厌女症和罗马人的厌女症之间很快就出现了一些差异。希腊的厌女症基于对女性自由行事的恐惧。然而,据目前的研究发现,在希腊,女人对男人权威的挑战仅限于私人领域,而且,只有通过希腊人的想象才能被公之于众。但不同的是,从一开始,罗马女性就公然地挑战社会中盛行的厌女症,并将她们的感受和诉求公之于众。罗马女性抗议她们的不公命运并走上街头示威。在罗马,她们匿名的面纱被彻底地揭开了。罗马女性进入了公共领域,并且,她们也创造了历史。例如,她们干涉并阻止了一场场战事;她们走上街头,抗议政府所制定的不公政策并最终也改变了该政策;她们善权谋,不惜杀掉自己的丈夫;一些女性还训练有素,成为在竞技场上进行战斗的角斗士(这很容易让人想起令人担忧焦虑的亚马孙女战士的形象);她们挑战和颠覆了她们父亲的权威;她们甚至在两性关系中寻求个人的性满足,并拒绝生育者这一角色身份;而且,也许最令人不安的一点是,她们曾无限接近政治权力的中心。于是,她们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对,这使得文学和历史上曾将一些火力最强劲的枪炮集中对准她们。

这些抗争发生在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伟大也是最成功的罗马帝国。这是一个拥有约6000万人口的帝国,在其鼎盛时期,罗马帝国的边界一路从苏格兰延伸至伊拉克,容纳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民族和文化。罗马是帝国的首都,也是帝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城市,在公元1世纪,它的人口就在100万到200万之间了。旧时的罗马就像今日的纽约,是一座宏伟的都城,也充斥着异域蛮族景象,聚集着从这个庞大帝国各个角落而来的不同种族的人。

然而,在这数百万人口中,只有相对较少的几个人名流传了下来。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构成社会上流阶层的人,曾在险恶而血腥的战场上为争夺荣誉、权力和财富而英勇战斗。正如在同样险恶而血腥的竞技场上,在罗马群氓的阵阵喝彩和号叫声中,那些勇敢无畏的角斗士在罗马的炎炎烈日下战斗至最后一口气。

2000多年后,正是在这个统治阶级才能留名的历史竞技场中,我们找到了仍为我们所知的几乎所有罗马女性的名字。她们被与男人的关系所定义:女儿、姐妹、情妇、妻子和母亲。就像古希腊悲剧中的那些女主人公一样,这些女性为了亲人和家族的利益而奋勇战斗。但在现实中,这可不是儿戏。在古罗马,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就像在希腊一样,罗马女性在生活中要面临的第一个主要障碍就是,社会剥夺女性生育权的威胁。在罗马,这种威胁还被编入了成文法典,从而变相鼓励了社会上杀害女婴的行为。这种法律被认为出自罗慕路斯,传说中的这个城市的缔造者,他颁布的法律规定,只有“每个男婴和头胎女婴”才能被抚养——这是一份死亡邀请,直接导致了很多随后出生的女婴被遗弃。

婚姻是女性一旦进入青春期就会面临的另一大障碍。在公元前7世纪左右的早期罗马,女性就已经受制于可以想象到的最为严苛的婚姻法了。作为妻子,女性被置于其丈夫的绝对统治下,丈夫手握着她的生死大权。丈夫可以与妻子的亲属们坐在一起,审判“犯了通奸罪的妻子……以及,如果任何人的妻子被人发现有饮酒行为,那么,她的丈夫便有权对她进行宣判。而在这两种罪名之下,罗慕路斯的法律都允许丈夫判妻子死刑”。如果说历史上曾有过那么一项法律,它积极鼓励男人殴打自己的妻子,那么非此法莫属了。埃格内修斯梅特鲁斯是罗马历史上一个大贵族世家的继承人,有关他的例子可以被拿来作为典型范例,因为它向我们展示了在当时人们认为的一段好姻缘中,男人该如何行事。有一次,梅特鲁斯回到家,发现他的妻子正在喝酒。他立即抄起一根大棍,将她给活活打死了。根据历史学家瓦莱里乌斯·马克西姆斯的说法:

不仅没有人指控他犯罪,甚至都没有人责备他。每个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典范,说明了一个违反戒酒法律的女人会得到她应有的惩罚。的确,对任何恣意饮酒的女性来说,所有美德的大门都会对她关闭,只有恶习才会向她敞开大门。

瓦莱里乌斯·马克西姆斯还赞许地援引了盖乌斯·苏尔皮基乌斯·伽卢斯的例子。伽卢斯把自己的妻子给休了,原因是他发现妻子在公共场合没有遮盖住头发。他给出的解释就好像是一个21世纪的沙特阿拉伯王子可能会给出的理由:“法律已经规定了,只有我的眼睛才可以欣赏你的美貌。正是为了我的这双眼睛,你才应该提供美的装饰,为了我的这双眼睛,你才能表现得可爱迷人……”这里还有一个案例,也是一个男人休了他的妻子,原因是他看到妻子与以前做过奴隶的一个女性友人交谈。这个男人觉得这种女性之间的私通联络会滋生出不良行为,因此,他认为最好防患于未然,与其事后惩治,不如事先就将罪恶的苗头给扼死在摇篮中。对于对抗公公的儿媳妇,法律也允许丈夫将其判处死刑。离婚的权力只授予了丈夫,这更是自不待言的事了。

罗马人继承了希腊人关注女性美德的特点,还将其与家族荣誉和国家福祉联系了起来。在早期罗马的贵妇当中,彰显美德的最为著名的例子要数卢克雷蒂娅。她的例子算是当时女性行为的典范,即使在罗马帝国的“衰落”时期,她也常为一些道德家所称赞。她的例子表明,女性在面对人们期望她达到的道德标准时将会面临哪些危险。这种道德标准建立在厌女的观念之上,将女性的性纯洁等同于美德。卢克雷蒂娅的丈夫克拉第努斯犯了一个错误,他在好色的罗马国王塔奎尼乌斯·苏培布斯面前夸赞自己妻子的美德。对某事的崇敬常常伴随着玷污它的冲动:性纯洁的象征,可能比色情图片更能引起人们的性欲。于是,出于想要亵渎这位典范妇人的贞洁美德的冲动,塔奎尼乌斯便威胁卢克雷蒂娅说,要是她不跟他睡觉,他将会把她和她的奴隶男仆都杀掉,然后将他们赤裸的尸身放在同一张床上。卢克雷蒂娅知道,要是人们以为她和奴隶有染,那么她的丈夫和他的家族都会蒙羞并惊惧不已,因此,两害相权取其轻,她选择屈从于塔奎尼乌斯的欲望。尽管我们知道,卢克雷蒂娅显然是被迫忍受塔奎尼乌斯的性欲的,但是在当时罗马的法律下,她仍然犯了通奸罪。卢克雷蒂娅向丈夫和家人坦白了自己的事情之后,便自杀了。就像许许多多遭到强奸的女性那样,卢克雷蒂娅在事后责备的是她自己,并且(正如圣奥古斯丁万般明智地指出的那样),她还为他人的恶行惩罚了自己。厌女症自始至终让女性面临着同样的困境。无论她们是世俗眼中的“好”女孩还是“坏”女孩,她们都会被迫陷入同一个难题中:一方面,她们仍然会激起男性的欲望,而另一方面,要对此负责的是她们自己,而不是那些怀着欲望的男人。

如果对可怜的卢克雷蒂娅来说,她的故事算很不幸的话,那么,对整个罗马社会来说,至少这个故事还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被此事激怒的罗马人最后推翻了塔奎尼乌斯的统治,结束了罗马王政时代。之后,罗马人建立了共和国,它持续了将近五个世纪,最后才被帝国的独裁专制所取代。但是,几个世纪以来,卢克雷蒂娅一直都被当作女性贞操的范例,人们用它来胁迫女性接受她们的所有价值就在于美德。

早期罗马也为我们呈现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起大规模约会强奸案例。此外,“强奸萨宾女性”的案例也给后来的女性进行政治干预开创了先例。由于女性稀缺,罗马的创建者邀请邻邦萨宾部落的人来参加聚会。在罗慕路斯的指示下,罗马人打算劫掳一些邻邦部落的女人,于是,他们在收到事前约定的信号后采取了行动,强行俘虏了最漂亮的年轻女性并把她们给带回家了。根据历史学家李维的说法,罗马人对他们俘虏的这些女性表现得很体贴。罗慕路斯说服她们留下来嫁给劫掠她们的人。整个故事充满戏剧性,其中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罗慕路斯之所以能让萨宾女性留下来,主要是通过给她们朗读罗马的《婚姻法》来说明罗马人的《婚姻法》要比萨宾人的优越。为了复仇,萨宾人发起了对罗马人的反击战争。在激战的某个时刻,萨宾女性因为不想看到她们的新婚丈夫与她们的父亲兄弟作战,于是闯入战场,最终阻止了这场战争。

罗马人将这个故事作为这座城早期历史的一部分,他们认为,这些女性在现实中实现了阿里斯托芬在他的喜剧《吕西斯特拉忒》(Lysistrata)中所描绘的那种只能作为幻想存在的东西。在这部喜剧中,他讲述了希腊女性为阻止伯罗奔尼撒战争而进行性罢工的英勇事迹。

到了尤利乌斯·恺撒执政时期,从罗马向南延伸的拉丁大道上矗立起了一座庙宇,它是专门敬献给女性的,感谢她们给罗马带来的所有好运。这是为了纪念女性参与的另一场战争。当时,罗马流放了它最成功的大将之一科利奥兰纳斯,因为他的不可一世。为了寻求报复,科利奥兰纳斯就率领罗马的敌人大军向自己的家乡发起了复仇之战。就在科利奥兰纳斯兵临罗马城下,正准备屠戮手足同胞之际,一切似乎都无法挽回了,直到一个由罗马女性(包括他的母亲和妻子)组成的代表团出来挡住科利奥兰纳斯的去路,并劝说他回头。最后,多亏了这些女性,这座城市得救了,她们又一次阻止了一场代价高昂的战争。

尽管罗马女性长期生活在压迫性的法律之下,但她们从未像希腊女性那样屈从于东方式的隐居状态。去过罗马的希腊游客对希腊和罗马女性生存状态的差异表示讶异,他们还留下了一些记录。其中一位游客就是科尔奈利乌斯·奈波斯,他曾在公元前1世纪到访过罗马,并做出了以下这些观察:

很多在罗马被认为是正确的东西,在希腊都被视为令人难以置信的。比如,没有一个罗马人会觉得带妻子参加晚宴是件令人尴尬的事情。在罗马人的家里,妻子也占据着首位,她们是家庭社交生活的中心。而在希腊,情况则截然不同,除了家庭聚会,妻子从不出席任何晚宴,并且她们一直都要待在家中被称作“妇人区”的偏僻一隅,家中的男人也从不涉足这一区域半步,除非他是这个女人非常亲密的人。

不仅如此,罗马女性还以更令人震惊的方式展示着她们的自由。罗马女性将她们干预公共事件的传统精神付诸实践,走上街头进行直接的抗议。她们发起了由女性组织的、有史以来第一次有记录的公开抗议运动。公元前205年,在罗马与迦太基将军汉尼拔进行的一次战争期间,罗马通过了《奥庇乌斯法》(Lex Oppia)。该法令限制了女性能拥有的黄金数量,并限制女性公开展示其华装丽服。十年以后,随着迦太基被罗马一举击溃,罗马社会上流阶层的女性质问罗马当局,为什么《奥庇乌斯法》还在成文法中。因为要求废除该法的呼声很高,所以元老院决定就这个议题进行一次公开辩论。就在辩论当天,一大批罗马女性蜂拥进入古罗马城市广场,那里是元老院——古老的政府席位——当时及如今的所在地。这些女性为争取她们的诉求而奔走游说。

反对撤销该法案的主要是老加图,他是那个时代最令人畏惧的雄辩家。老加图虽是个“新贵暴发户”,但他认同罗马的开国元勋和旧贵族们的一些观点。在此次辩论中,老加图详细阐述了勤劳、节俭和朴素生活的美德传统,他还声称正是这些美德使罗马变得如此伟大。像许多本分称职的清教徒一样,老加图对他自己的简朴生活方式大肆渲染和宣传。根据历史学家李维的观点,正如他在《罗马史》(The Early History of Rome)中所记载的,老加图以厌女的口吻这样宣称:

要是每个已婚男人都能关注到这一点,即丈夫确保妻子敬仰自己并尊重自己作为丈夫的正当地位,那么,我们如今在女性群体中遭遇到的麻烦有一半都不会碰到。而现在正与此相反,女性已经变得如此强大,以至于我们男性在自己的家中都已经丧失了独立性。如今,即便在公共场合,我们也要被践踏和踩在脚下了。我们还没能够对作为个体的她们进行重新培训,现在她们自己倒已经联合起来了,还给我们造成了如眼下这般的极度恐慌……就在几分钟前,为了来到这里,我穿行在一群自信又激进的女性之间,这真叫我难为情。我对她们作为个体的地位和谦逊表示尊重——但我对作为暴民的她们并没有这种尊重——作为一名执政官,我不能建议说要对她们采取任何武力措施。而作为一个公民个体,我本应该对她们说:“你们这般不顾形象,以这种前所未见的方式冲到公共场所来,还堵在大街上,对那些不是你们丈夫的男人大吼大叫,这又成何体统呢?难道你们不能好好待在家里问一些问题吗?再说,你们不能就这些问题问问你们自己的丈夫吗?”[……]

女人是暴力危险、不受控制的动物,因此,如果你给了她自由的缰绳,却期望着她不要无法无天,那是没有一点用处的。本不该如此,你们必须把缰绳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试着想想,要是你们让她们一个接一个地获得或强索到各种权利,并让她们最终实现了女人与男人的完全平等,你们以为,到那时你们会受得了她们吗?简直是荒唐透顶。要知道,一旦她们实现了平等,就将成为你们的主人……

老加图的演讲以失败而告终。元老院最终投票推翻了《奥庇乌斯法》。但是从那以后,同样的基本论点常被人们用来驳斥给予女性各项权利,从投票权到获得节育权等。老加图以其令人吃惊的简明之言这样陈述道:要是在一个领域给予了女性自由,那么,不道德的邪恶闸门将会在其他任何领域中朝着女性轰然大开。

老加图半身像

在《奥庇乌斯法》被撤销的十年之内,一个非凡的丑闻震撼了整个罗马,李维在后来帝国更为“衰落”的一个时期曾写过这件事,他还试图用它来证明老加图的观点是对的。这个丑闻直接导致了社会对非正统宗教习俗的猛烈镇压,也为中世纪的猎巫运动埋下了伏笔。

罗马的国教是一项极其男性化的宗教事务。它要求按照规定的膜拜仪式和牺牲祭品来平息众位主神的怒火。罗马人眼中的异教也是按照阶级来划分的,人们一般不太赞成那类允许贵族和平民在社交上混在一处的做法。不过,也有几个异教的神灵可以在古罗马照拂女性。例如,罗马人信奉幸运女神福尔图娜,她旨在为女性在性生活中带来好运。还有一个异教祭坛是专为罗马平民的贞洁设的,历史学家李维也感叹,它常常为人们所忽视。最著名的有关女性的异教崇拜是信奉维斯塔贞女(Vestal Virgins)。维斯塔是神话中照顾灶火的女神。她守护着罗马城神圣的永恒火焰,它燃烧在为她所设的神殿的最深处,这个神殿是罗马城市广场上最美丽的神殿之一。从几大贵族世家中挑选出来的六位维斯塔贞女负责照料火焰。根据一种古老而根深蒂固的迷信观念,要是火焰熄灭了,那么罗马也就会衰亡。任何让这种情况发生的维斯塔贞女都会遭到惩罚;任何维斯塔贞女,要是在照料火焰的任期内(为期30年)失去贞洁,那她将会被活埋。弗洛伊德后来指出,之所以是女性受嘱托来守护永恒的火焰,是因为从她们的生理解剖结构来看,女性不太可能会像男性那样在上面撒尿,从而将火焰给浇灭!不管事实是不是如此,直到公元前186年,传统的罗马异教所吸引的女性都不是太多。但渐渐地,一些东方的神秘宗教和诸如酒神巴克斯崇拜等异教盛行,它们逐渐吸引了很多虔诚的信徒,特别是女性信众。在当时的政治体制之下,这些异教至少为生活在令人窒息的道德观下的罗马女性提供了一个情感宣泄的路径。

本文节选自《厌女简史:世界上最古老的偏见》([爱尔兰]杰克·霍兰 著,汪丽 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明室Lucida,2024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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